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竞买人须具有10年以上地铁线网(地铁线网是指3条或以上地铁线路)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步上传公司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的建设或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且该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有地铁上盖物业(指位于地铁站点主体结构正上方,且结构相连的物业)开发经验。
竞得人在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盖下站场的保护及上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物业管理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地块出让后权属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行,以保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盖上和盖下的建筑使用和设备设施维护。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内的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10kv变电站等公共设施,按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和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建成验收合格后分别移交给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供电部门。
土地项目建成后,受让人须自持不低于105126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用于租赁住房,自持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竞得人须在广州市番禺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
番禺区化龙镇现代产业园GY-PY1604地块一
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本出让地块位于广州番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BD0505规划单元,该地块的规划功能为番禺汽车城配套服务的居住、商业、教育用地。
该项目居住用途物业的70%销售对象必须为在番禺汽车城内注册企业(含在番禺汽车城内的汽车研发机构)的研发、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符合广州市购房政策并在番禺区缴交个人所得税及社保)并取得竞得人出具的购买资格确认函,且经番禺汽车城管委会确认,该部分居住用途物业户型面积应限制在≤85平方米,销售均价不得高于阳光家缘网公布的2017年广州市新建商品房平均网签价格(即:销售均价不得高于16450元/平方米),购买对象受让物业取得不动产权证后8年内只能转让给上述范围且经番禺汽车城管委会确认的员工,该部分物业在转让时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该房屋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20%计算。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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