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7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出让总价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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