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只租不售地块 房产税仅收4%
东莞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镇街(园区)要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城乡规划和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东莞鼓励盘活城区“三旧”和城市更新用地等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试点新供应商品房项目或“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试点推出“只租不售”的租赁住房项目。力争在2020年前,各镇街(园区)至少组织开展一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逐步提高租赁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力争在2020年前,各镇街(园区)至少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
东莞将对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信贷支持,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可持续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业内观点
东莞中原战略中心总经理车德锐表示:“大势所趋,该意见稿对城市人才引入有较强的驱动,建议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提供更多配套人才引入鼓励政策,因为人才的流入对于东莞未来城市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人才的持续流入对楼市的平稳健康发展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对该意见稿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东莞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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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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