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提示
魏大爷的诉讼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19条规定: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16米争议管道
改造花了25200元
业主认为:小区总表与每户人家分表之间的管网,应由燃气公司自行维护,业主不该承担改造费用。
燃气公司辩称:公司并未强迫业主安装(新管道),更换费用也是与业主协商一致收取的,收费合理合法。
不少小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小区有燃气总表,各个业主家还有燃气分表。那么,在总表和分表之间的那段管网,该由谁来负责维护呢?
因为这个问题,76岁的魏大爷将温江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能天然气公司)告上了法庭,由于小区燃气总表到分表之间的管网改造,兴能天然气公司收取了魏大爷1000多元。魏大爷认为,这段管网应属兴能天然气公司所有,其维护、更换义务自然也属天然气公司,魏大爷将兴能天然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收款。
然而,两级法院经过审理,魏大爷都败诉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省高院作出裁定,指令对此案再审,初定于下周开庭。
公用管网改造业主掏钱
大爷不服打官司
2011年11月9日,位于温江区泰康东路30号的业主魏大爷,发现大院内弥漫着浓烈的天然气味道,于是通知了燃气安装方温江兴能天然气公司。经排查,发现位于小区化粪池附近的天然气管道因锈蚀而发生泄漏。该事故管道位于小区总表与业主分表之间,魏大爷等业主被告知需要承担维修费及管网改造费。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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